【公告】城市發展學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生效之輔系、雙主修申請通知(申請時間:114年9月30日(一)至10月7日(一)17:00止)
【輔系、雙主修申請】
一、申請時間:114年9月30日(一)至10月7日(一)下午5時止。
二、申請方式: 請將相關申請表件於期限內交至城發系辦公室(天母校區行政大樓3樓C315b室)。
三、申請資格:
(一)輔系:
1.學士班在學學生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至四年級第一學期得申請修讀輔系(即現為一下~四上年級之學生有意願即可申請)。
2.請檢附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成績排名)、社團參與或其他傑出表現資料。
(二)雙主修:
1.學士班各學系學生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即現為一下~三下年級之學生有意願即可申請),得選定修讀雙主修。
2.請檢附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成績排名)、社團參與或其他傑出表現資料。
四、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屆時必須攜帶學生證報到)。
五、最終錄取名單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一、申請時間:114年9月30日(一)至10月7日(一)下午5時止。
二、申請方式: 請將相關申請表件於期限內交至城發系辦公室(天母校區行政大樓3樓C315b室)。
三、申請資格:
(一)輔系:
1.學士班在學學生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至四年級第一學期得申請修讀輔系(即現為一下~四上年級之學生有意願即可申請)。
2.請檢附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成績排名)、社團參與或其他傑出表現資料。
(二)雙主修:
1.學士班各學系學生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即現為一下~三下年級之學生有意願即可申請),得選定修讀雙主修。
2.請檢附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成績排名)、社團參與或其他傑出表現資料。
四、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屆時必須攜帶學生證報到)。
五、最終錄取名單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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